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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市新能源低速四輪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朝政辦發[2015]43號)
2015年5月5日,遼寧朝陽市政府正式以朝政辦發[2015]43號文件下發了《朝陽市新能源低速四輪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試行辦法內容顯示電動汽車的駕駛人應取得C3(含C3)以上駕駛證,電動汽車銷售部門要對電動汽車駕駛人免費進行不少于7小時的場地駕駛培訓。此外,電動車允許在朝陽市一級及以下公路機動車道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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