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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婁底市鼓勵個人購買電動汽車財政補貼實施辦法》規定
2011年6月16日,湖南婁底出臺的《婁底市鼓勵個人購買電動汽車財政補貼實施辦法》實施,婁底將為中低速電動汽車上牌、限行解禁,最快當月25日起,婁底市個人購買輕型純電動家用轎車最高可享受1萬元的財政補貼。
婁底同期還發布了《婁底市電動車輛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在婁底中、低速電動汽車在上牌后,將允許在婁底市的二級及以下公路和城市、公園、景區、社區、廠區、機場、鄉村等道路上行駛,并可以在車輛管理所的指導下,辦理電動汽車的注冊登記。
婁底同期還發布了《婁底市電動車輛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在婁底中、低速電動汽車在上牌后,將允許在婁底市的二級及以下公路和城市、公園、景區、社區、廠區、機場、鄉村等道路上行駛,并可以在車輛管理所的指導下,辦理電動汽車的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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