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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入公告:深圳元戎啟行公司獲準智能網聯汽車道路示范運營
日前,我們從官方獲悉,深圳元戎啟行科技有限公司獲得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聯席工作小組發出的《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通知書》。這意味著這家以L4級自動駕駛解決方案為主要業務的提供商,將成為第一家能夠在深圳開展自動駕駛載人應用示范的企業。
根據2020年8月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發改委、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的《深圳市關于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的指導意見》,開展載人應用示范的自動駕駛車輛,應在申請應用示范所在區域道路測試累計不低于每車1000公里,且無交通違法或有責任交通事故。
針對這一要求,2021年1月,元戎啟行在深圳公開道路測試示范區進行了超過1000公里的自動駕駛路試,全程無交通違法和事故。元戎啟行的自動駕駛車輛還通過了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識別及響應、交通信號燈識別及響應、交叉路口通行、環形路口通行等12項功能檢測,并獲得相關證明。
未來,元戎啟行將從小區域定向邀請開始,逐步擴大載人應用示范規模,在今年年中于深圳市中心向公眾開放自動駕駛出行服務。
與此同時,深圳市人大在近期公開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也明確了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準入和登記、道路運輸、交通事故及違章處理的相關條例。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放寬了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相關條件,深圳特區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將允許開展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車路協同設施較完善的行政區域可展開全域開放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和商業化試點。針對出行服務,《征求意見稿》鼓勵智能網聯汽車提供定制出行、社區出行、夜間出行、應急保障等多樣化服務,并允許合法收取服務費用。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全無人自動駕駛的測試和應用進行了規定,滿足相應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在進行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時,可不配備駕駛人。
根據2020年8月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發改委、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的《深圳市關于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的指導意見》,開展載人應用示范的自動駕駛車輛,應在申請應用示范所在區域道路測試累計不低于每車1000公里,且無交通違法或有責任交通事故。
針對這一要求,2021年1月,元戎啟行在深圳公開道路測試示范區進行了超過1000公里的自動駕駛路試,全程無交通違法和事故。元戎啟行的自動駕駛車輛還通過了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識別及響應、交通信號燈識別及響應、交叉路口通行、環形路口通行等12項功能檢測,并獲得相關證明。
未來,元戎啟行將從小區域定向邀請開始,逐步擴大載人應用示范規模,在今年年中于深圳市中心向公眾開放自動駕駛出行服務。
與此同時,深圳市人大在近期公開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也明確了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準入和登記、道路運輸、交通事故及違章處理的相關條例。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放寬了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相關條件,深圳特區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將允許開展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車路協同設施較完善的行政區域可展開全域開放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和商業化試點。針對出行服務,《征求意見稿》鼓勵智能網聯汽車提供定制出行、社區出行、夜間出行、應急保障等多樣化服務,并允許合法收取服務費用。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全無人自動駕駛的測試和應用進行了規定,滿足相應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在進行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時,可不配備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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