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最新動態
首頁 > 新聞中心 > 公司新聞 > 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多無證上崗 亟需加強監管
: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多無證上崗 亟需加強監管
無論是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還是低速電動車,由于這些車輛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未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觀光車制造許可證的條件,因此基本都是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一. 身份不明確,管理很難
4月17日下午3點半左右,陽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警在巡邏執勤時,見一“雷克薩斯”標志的白色轎車沒懸掛保險年審標志,車牌號也不十分清晰,遂對該車進行檢查。經查,該車竟然是一輛內燃觀光車。
經進一步詢問,駕駛人王某承認,去年自己買了一輛內燃觀光車,沒想到這種車不讓上路,又掛不上牌子,還因為上路被處理過一次。于是絞盡腦汁,從報廢車上弄了個標志掛上,又從網上購了副假號牌,給觀光車“換了副馬甲”上路了。沒想到被交警識破。該駕駛人還沒有取得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民警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此類車輛上路,管理方當然是公安交警部門。但是,由于此類車輛屬于新生事物,當前法律法規對其管理方面還不很完善。
“省里已經下發通知,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等都屬機動車,應按照機動車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這些車輛基本都是小廠生產,根本無法進入工信部核準的機動車名錄,也就沒有辦法掛牌。”陽信縣交警大隊交警對記者說由于沒有牌照,非現場執法對這類車如同虛設,根本不起一點作用。
二. 換個“馬甲”就出廠
據統計,在魯北小縣陽信轄區,就有銷售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油助力車店鋪11家,其中城區8家,鄉鎮3家,銷售品牌有薩丁、保時捷、御捷、福田路麟、比德文、濰東、中通、時風、濰州、金馬、富路、金彭、紅發、宏昌、福萊沃、吉海16個品牌。
“這16個品牌,沒有一家屬于國家質檢總局及工信部認定的允許上路行駛的機動車產品,但都在銷售。”陽信縣交警告訴記者。
據了解,“這類車輛的生產質量由質監部門監管。目前陽信縣正在銷售的代步車產品,實際名稱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屬于特種設備,與機動車分屬兩個不同的產品,只適合在場(廠)內等封閉區域運行,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安全技術條件。
有的在生產環節手續齊全,也有一定的生產資質,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掛上了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等“馬甲”出廠了。
在銷售環節,經過“換馬甲”,銷售人員很少將此類車輛的“只適合在場(廠)內等封閉區域運行,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安全技術條件”告訴消費者。消費者從銷售者口中聽到的是“經濟實惠”,“操作簡便”“不用駕照”“不用辦理掛牌手續”等,無論看上去,還是聽到的,都是一片溢美之詞。
市場上在售的“低速電動車”主要來源則有三種:一是一些原農用車生產企業、電動自行車企業非法銷售生產的低速電動車;二是一些取得質檢總局核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企業,以旅游觀光車名義非法生產、銷售的低速電動車;三是一些企業非法買賣旅游觀光車合格證手續,將普通汽車外觀標志進行改裝,作為旅游觀光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三. 隱患多,還需規范
無論是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還是低速電動車,由于這些車輛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未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注冊登記的條件,因此基本都是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后因沒有保險賠付,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由于駕駛人多數沒有經過機動車輛上路知識學習,取得駕駛證,沒有掌握上路應該掌握的基本的知識和技能,交通安全意識不高,更存在著安全隱患。
2012年陽信縣轄區共發生此類車輛交通事故7起,造成3人受傷;2013年,共發生此類車輛交通事故5起,造成2人受傷;2014年以來,共發生此類車輛交通事故2起。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由于此類車輛不能懸掛牌照,所以不能取得車輛保險。沒有車輛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賠償很難到位,極易引發社會問題。
“現在急需要的是相關部門盡快出臺規定,制定報牌手續、安全標準、維修標準等準入市場的安全質量標準,及時填補電動轎車管理過程中的法律空白,同時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強此類車在生產環節的監管,杜絕未經批準的車型流入市場,促進此類車輛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陽信縣交警大隊交警說。
一. 身份不明確,管理很難
4月17日下午3點半左右,陽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警在巡邏執勤時,見一“雷克薩斯”標志的白色轎車沒懸掛保險年審標志,車牌號也不十分清晰,遂對該車進行檢查。經查,該車竟然是一輛內燃觀光車。
經進一步詢問,駕駛人王某承認,去年自己買了一輛內燃觀光車,沒想到這種車不讓上路,又掛不上牌子,還因為上路被處理過一次。于是絞盡腦汁,從報廢車上弄了個標志掛上,又從網上購了副假號牌,給觀光車“換了副馬甲”上路了。沒想到被交警識破。該駕駛人還沒有取得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民警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此類車輛上路,管理方當然是公安交警部門。但是,由于此類車輛屬于新生事物,當前法律法規對其管理方面還不很完善。
“省里已經下發通知,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等都屬機動車,應按照機動車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這些車輛基本都是小廠生產,根本無法進入工信部核準的機動車名錄,也就沒有辦法掛牌。”陽信縣交警大隊交警對記者說由于沒有牌照,非現場執法對這類車如同虛設,根本不起一點作用。
二. 換個“馬甲”就出廠
據統計,在魯北小縣陽信轄區,就有銷售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油助力車店鋪11家,其中城區8家,鄉鎮3家,銷售品牌有薩丁、保時捷、御捷、福田路麟、比德文、濰東、中通、時風、濰州、金馬、富路、金彭、紅發、宏昌、福萊沃、吉海16個品牌。
“這16個品牌,沒有一家屬于國家質檢總局及工信部認定的允許上路行駛的機動車產品,但都在銷售。”陽信縣交警告訴記者。
據了解,“這類車輛的生產質量由質監部門監管。目前陽信縣正在銷售的代步車產品,實際名稱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屬于特種設備,與機動車分屬兩個不同的產品,只適合在場(廠)內等封閉區域運行,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安全技術條件。
有的在生產環節手續齊全,也有一定的生產資質,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掛上了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等“馬甲”出廠了。
在銷售環節,經過“換馬甲”,銷售人員很少將此類車輛的“只適合在場(廠)內等封閉區域運行,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安全技術條件”告訴消費者。消費者從銷售者口中聽到的是“經濟實惠”,“操作簡便”“不用駕照”“不用辦理掛牌手續”等,無論看上去,還是聽到的,都是一片溢美之詞。
市場上在售的“低速電動車”主要來源則有三種:一是一些原農用車生產企業、電動自行車企業非法銷售生產的低速電動車;二是一些取得質檢總局核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企業,以旅游觀光車名義非法生產、銷售的低速電動車;三是一些企業非法買賣旅游觀光車合格證手續,將普通汽車外觀標志進行改裝,作為旅游觀光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三. 隱患多,還需規范
無論是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燃油助力車還是低速電動車,由于這些車輛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未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注冊登記的條件,因此基本都是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后因沒有保險賠付,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由于駕駛人多數沒有經過機動車輛上路知識學習,取得駕駛證,沒有掌握上路應該掌握的基本的知識和技能,交通安全意識不高,更存在著安全隱患。
2012年陽信縣轄區共發生此類車輛交通事故7起,造成3人受傷;2013年,共發生此類車輛交通事故5起,造成2人受傷;2014年以來,共發生此類車輛交通事故2起。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由于此類車輛不能懸掛牌照,所以不能取得車輛保險。沒有車輛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賠償很難到位,極易引發社會問題。
“現在急需要的是相關部門盡快出臺規定,制定報牌手續、安全標準、維修標準等準入市場的安全質量標準,及時填補電動轎車管理過程中的法律空白,同時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強此類車在生產環節的監管,杜絕未經批準的車型流入市場,促進此類車輛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陽信縣交警大隊交警說。
想了解更多的關于信息可以經常關注我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