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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車類產品型式試驗【樣機性能】試驗項目及要求
觀光車和觀光列車性能試驗包括車輛自重測定、行駛性能、轉向性能、制動性能、動力性能、噪聲、穩定性等。
對于觀光列車掛車部分還應進行跟蹤能力測定。
E4.1 車輛自重測定
依據GB/T 21268標準所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車輛自重測定試驗,檢查其結果是否在允差范圍內。
E4.2 行駛性能
分別在標準無載和標準載荷運行狀態下,按照GB/T 21268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其最大行駛速度在允差范圍內并且不能超過標準中規定的最大速度限值。
E4.3 轉向性能
在標準無載運行狀態下,按照GB/T 21268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規定要求:
(1)最小轉彎半徑;
(2)方向盤最大自由轉動量;
(3)方向盤轉動全行程;
(4)方向盤轉向力。
E4.4 制動性能
按照相應標準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要求:
(1)在標準載荷運行狀態下,坡道停車制動,應當符合GB/T 21268的要求;
(2)無載制動距離、制動穩定性,應當符合GB/T 21268的要求。
E4.5 動力性能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規定要求:
(1)通過規定爬坡試驗;
(2)能在規定的坡道上平穩起步;
(3)最大牽引力測定;
前款(1)、(3)項可任選其一。
E4.6 噪聲試驗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噪聲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蓄電池觀光車,耳邊小于或者等于75dB(A),車外小于或者等于70dB(A);
(2)汽油觀光車,耳邊小于或者等于80dB(A),車外小于或者等于75dB(A);
(3)柴油觀光車,耳邊小于或者等于84dB(A),車外小于或者等于80dB(A)。
E4.7 靜態橫向穩定性試驗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方法進行試驗,檢查穩定性是否符合其要求。
E4.8 跟蹤能力測定
觀光列車在平坦干躁的路面上直線行駛時,掛車后軸中心相對牽引車前軸中心的最大擺動幅度應小于等于110mm。
E4.9 電氣安全試驗(適用于蓄電池觀光車)
蓄電池觀光車按照GB/T 21268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1)蓄電池絕緣電阻不得低于50kΩ,其余電氣設備載流部分的冷態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
(2)坡道起步行駛電機無異常。
E4.10 漆膜厚度測定法
觀光車按照GB/T 1764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是否不低于2級質量要求。
E4.11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劃格試驗
觀光車按照GB/T 9286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漆膜厚度是否在50~140µm范圍內。
E4.12 可靠性強化試驗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方法進行200h試驗。并且進行可靠性計算、故障分析和可靠性評定。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平均故障間隔時間不小于100h;
(2)設備功能滿足使用要求;
(3)未發生因設備原因造成的事故;
(4)設備的結構件和主要零部件無損壞。
注E-1:平均故障間隔時間的計算,為 (h),n為發生的故障當量數(不足1按1計算)。
E5 配置或者參數變化進行型式試驗的相關項目
(1)傳動型式(機械、液力、靜壓、電傳動)改變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可靠性試驗;
(2)驅動方式(前驅、后驅、四輪驅動)改變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可靠性試驗;
(3)制動方式(蹄式、盤式、干式、濕式等)改變的,應當進行制動性能試驗;
(4)轉向方式(機械、電助力、液壓助力轉向等)改變的,應當進行轉向性能;
(5)額定運行速度增加超過20%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制動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
(6)蓄電池類系統額定電壓變化超過12V并且關鍵電器元件規格未發生變化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電氣安全試驗。
對于觀光列車掛車部分還應進行跟蹤能力測定。
E4.1 車輛自重測定
依據GB/T 21268標準所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車輛自重測定試驗,檢查其結果是否在允差范圍內。
E4.2 行駛性能
分別在標準無載和標準載荷運行狀態下,按照GB/T 21268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其最大行駛速度在允差范圍內并且不能超過標準中規定的最大速度限值。
E4.3 轉向性能
在標準無載運行狀態下,按照GB/T 21268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規定要求:
(1)最小轉彎半徑;
(2)方向盤最大自由轉動量;
(3)方向盤轉動全行程;
(4)方向盤轉向力。
E4.4 制動性能
按照相應標準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要求:
(1)在標準載荷運行狀態下,坡道停車制動,應當符合GB/T 21268的要求;
(2)無載制動距離、制動穩定性,應當符合GB/T 21268的要求。
E4.5 動力性能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規定要求:
(1)通過規定爬坡試驗;
(2)能在規定的坡道上平穩起步;
(3)最大牽引力測定;
前款(1)、(3)項可任選其一。
E4.6 噪聲試驗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噪聲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蓄電池觀光車,耳邊小于或者等于75dB(A),車外小于或者等于70dB(A);
(2)汽油觀光車,耳邊小于或者等于80dB(A),車外小于或者等于75dB(A);
(3)柴油觀光車,耳邊小于或者等于84dB(A),車外小于或者等于80dB(A)。
E4.7 靜態橫向穩定性試驗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方法進行試驗,檢查穩定性是否符合其要求。
E4.8 跟蹤能力測定
觀光列車在平坦干躁的路面上直線行駛時,掛車后軸中心相對牽引車前軸中心的最大擺動幅度應小于等于110mm。
E4.9 電氣安全試驗(適用于蓄電池觀光車)
蓄電池觀光車按照GB/T 21268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以下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1)蓄電池絕緣電阻不得低于50kΩ,其余電氣設備載流部分的冷態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
(2)坡道起步行駛電機無異常。
E4.10 漆膜厚度測定法
觀光車按照GB/T 1764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是否不低于2級質量要求。
E4.11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劃格試驗
觀光車按照GB/T 9286規定的工況、試驗方法和要求進行試驗,檢查漆膜厚度是否在50~140µm范圍內。
E4.12 可靠性強化試驗
按照GB/T 21268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方法進行200h試驗。并且進行可靠性計算、故障分析和可靠性評定。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平均故障間隔時間不小于100h;
(2)設備功能滿足使用要求;
(3)未發生因設備原因造成的事故;
(4)設備的結構件和主要零部件無損壞。
注E-1:平均故障間隔時間的計算,為 (h),n為發生的故障當量數(不足1按1計算)。
E5 配置或者參數變化進行型式試驗的相關項目
(1)傳動型式(機械、液力、靜壓、電傳動)改變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可靠性試驗;
(2)驅動方式(前驅、后驅、四輪驅動)改變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可靠性試驗;
(3)制動方式(蹄式、盤式、干式、濕式等)改變的,應當進行制動性能試驗;
(4)轉向方式(機械、電助力、液壓助力轉向等)改變的,應當進行轉向性能;
(5)額定運行速度增加超過20%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制動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
(6)蓄電池類系統額定電壓變化超過12V并且關鍵電器元件規格未發生變化的,應當進行行駛性能試驗、動力性能試驗、噪聲試驗、電氣安全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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