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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已發布數月,明年4月起電動車需要上牌照
新國標是今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準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國家標準。新修訂的《規范》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意在保證大眾出行安全。
電動車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如果不超標則按照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記注冊需根據各地管理辦法執行。新國標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怎么辦?
記者從工商質監部門了解到,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提醒市民朋友們,現在買電動車,還需認準“新國標”。兩個車轱轆、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于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即是符合“新規”的。
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怎么辦?
記者從工商質監部門了解到,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提醒市民朋友們,現在買電動車,還需認準“新國標”。兩個車轱轆、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于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即是符合“新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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