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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準入:《海南省2021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配計劃》印發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省直相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瓊府辦函〔2021〕52號)要求,現將我省2021年各單位充電基礎設施任務分配計劃及有關要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重要性。推動我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提出的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重要舉措。沈曉明書記多次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市縣政府、省直相關單位、各有關企業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抓好抓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親自抓,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要根據省政府關于“研究充電樁進小區工作”專題會議精神,扎實抓好充電樁進小區工作,解決充電樁進小區的難點堵點問題。省直相關單位和國企、央企單位要擔負起主體責任,緊密結合實際需求,把目標任務完成好。
三、加強考核督查,確保高標準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目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已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內容,并列入省政府督查內容。我委擬繼續會同省直相關單位組成督查檢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各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及企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并將督查情況專題報送省委、省政府。對工作抓得不力、進展緩慢的單位,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視情約談分管領導。建立工作月報制度,請各單位每月25日將本月完成情況報送我委。
附件:1.2021年各市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配表
2.2021年省直單位與有關企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配表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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