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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入資質:哪些情況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需要辦理準入許可變更手續?
車輛企業發生下列變化時,應當在得到國家主管部門許可后,及時辦理準入許可變更手續。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辦理項目備案或核準手續的,應當先行辦理相關手續。
(一)企業的控股股東、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
(二)企業與外資合資合作的;
(三)企業注冊地址、生產地址發生變化的;
(四)企業增加或減少生產廠點的;
(五)個別產品的生產地址發生變化的(指產品從一個生產地轉到另一生產地生產);
(六)產品商標發生變化的;
(七)企業發生其他重大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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