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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制定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意見
為保障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制造和使用安全,依據《天津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及市場監管總局相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近日,市市場監管委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意見》。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特種設備目錄》(原質檢總局公告2014年114號)中規定的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簡稱“三區”)使用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以及制造及相關使用單位。
一是加強源頭治理,開展“場車”制造單位監督檢查。重點對持證制造單位是否持續滿足許可條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圍生產的情況,是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制定完善的質量體系并有效執行,堅決杜絕“制度”與“執行”兩層皮的現象。
二是強化主體責任的落實,開展“場車”使用單位監督檢查。重點放在落實“場車”使用管理責任和義務,督促使用單位使用有制造資質單位生產的且經使用登記、檢驗合格并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場車”,完善和落實“場車”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督促使用單位加強“鑰匙”管理,在“場車”運行區域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持證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嚴禁違章作業等情況。
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重點查處在用“場車”無證制造、未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嚴管重罰”高壓態勢。
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自查自糾(2020年12月前)、專項檢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鞏固提升(2022年)三個階段開展,通過企業對所屬“場車”、相關管理制度和人員全覆蓋的自查,市場監管部門針對性抽查,實現制造單位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生產許可制度,在取得許可后從事相應生產活動,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強化作業人員安全管理,提升作業人員技能水平和設備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場車”安全運行。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特種設備目錄》(原質檢總局公告2014年114號)中規定的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簡稱“三區”)使用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以及制造及相關使用單位。
一是加強源頭治理,開展“場車”制造單位監督檢查。重點對持證制造單位是否持續滿足許可條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圍生產的情況,是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制定完善的質量體系并有效執行,堅決杜絕“制度”與“執行”兩層皮的現象。
二是強化主體責任的落實,開展“場車”使用單位監督檢查。重點放在落實“場車”使用管理責任和義務,督促使用單位使用有制造資質單位生產的且經使用登記、檢驗合格并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場車”,完善和落實“場車”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督促使用單位加強“鑰匙”管理,在“場車”運行區域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持證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嚴禁違章作業等情況。
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重點查處在用“場車”無證制造、未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嚴管重罰”高壓態勢。
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自查自糾(2020年12月前)、專項檢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鞏固提升(2022年)三個階段開展,通過企業對所屬“場車”、相關管理制度和人員全覆蓋的自查,市場監管部門針對性抽查,實現制造單位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生產許可制度,在取得許可后從事相應生產活動,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強化作業人員安全管理,提升作業人員技能水平和設備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場車”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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