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最新動態
首頁 > 服務項目 >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生產制造許可證 > 場(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生產許可證:場(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1、事先對受檢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維保與自檢,并提供自檢報告,提供場車使用區域及作業環境說明(觀光車輛應附行駛路線圖),以及檢驗工作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確保檢驗日車輛可正常運行,并檢查車輛上的牌照、銘牌、安全標志等是否齊全有效。
2、安排相關安全管理、操作人員(司機)到檢驗現場配合檢驗。
3、提供在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和運行管理制度,首次檢驗的車輛應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整機型式試驗證書等出廠資料。
4、需要拆卸才能進行檢驗的零部件、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按照要求進行拆卸。
5、需要進行載荷試驗的,應配備滿足檢驗所需的載荷,觀光車輛應配備與額定載荷相對應的重物,如砝碼、沙包等以便于進行最大坡度制停試驗,額定載荷=載客人數x85kg。
6、檢驗場地應清潔、平整、寬闊,不應有與車輛檢驗無關的物品和設備,并應放置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圍欄。
2、安排相關安全管理、操作人員(司機)到檢驗現場配合檢驗。
3、提供在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和運行管理制度,首次檢驗的車輛應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整機型式試驗證書等出廠資料。
4、需要拆卸才能進行檢驗的零部件、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按照要求進行拆卸。
5、需要進行載荷試驗的,應配備滿足檢驗所需的載荷,觀光車輛應配備與額定載荷相對應的重物,如砝碼、沙包等以便于進行最大坡度制停試驗,額定載荷=載客人數x85kg。
6、檢驗場地應清潔、平整、寬闊,不應有與車輛檢驗無關的物品和設備,并應放置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圍欄。
想了解更多的關于生產許可證信息可以經常關注我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