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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機動車輛: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公告申請程序
一、申請程序:
(一)企業準入許可(包括變更事項)
申請人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再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申請材料。為方便申請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央直屬企業)申請準入許可的,可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申請材料。
(二)產品準入許可(包括變更擴展事項)
申請人應當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信息系統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表等相交材料。
二、受理、審查、決定程序:
(一)企業準入許可
1、工業和信息化部隨時接受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上報的準入許可申請。
2、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申請人。
3、接受受理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授權承擔《公告》技術性審查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對申請人的生產條件、能力等現場考核。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依法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但應當將所需時間告知申請人。
4、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二)產品準入許可
1、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信息系統隨時接受申請人在線申報產品。申請材料齊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接受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通過網絡郵件通知申請人;每一次受理期限為每月10日之前收到申請人上傳的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表等相交材料。
2、接受受理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授權承擔《公告》技術性審查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申請人上報材料的標準符合性進行審查。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依法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但應當將所需時間告知申請人。
3、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一)企業準入許可(包括變更事項)
申請人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再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申請材料。為方便申請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央直屬企業)申請準入許可的,可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申請材料。
(二)產品準入許可(包括變更擴展事項)
申請人應當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信息系統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表等相交材料。
二、受理、審查、決定程序:
(一)企業準入許可
1、工業和信息化部隨時接受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上報的準入許可申請。
2、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申請人。
3、接受受理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授權承擔《公告》技術性審查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對申請人的生產條件、能力等現場考核。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依法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但應當將所需時間告知申請人。
4、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二)產品準入許可
1、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信息系統隨時接受申請人在線申報產品。申請材料齊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接受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通過網絡郵件通知申請人;每一次受理期限為每月10日之前收到申請人上傳的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表等相交材料。
2、接受受理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授權承擔《公告》技術性審查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申請人上報材料的標準符合性進行審查。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依法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但應當將所需時間告知申請人。
3、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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