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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許可證:叉車出廠檢驗、型式檢驗項目(表),生產制造資質許可證辦理
1 出廠檢驗
1.1叉車出廠前應逐臺檢驗,由檢驗部門出具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1.2叉車出廠檢驗項目應符合表7的規定。
2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c)產品停產達一年以上恢復生產;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試驗有較大差異;
e)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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