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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公告: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章錄入:華道顧問 文章來源: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添加時間:2021/1/6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單位:
為高起點謀劃、高質量發展氫能產業,促進我市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氫能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20-2030年)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8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遵循“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戰略,以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為統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發揮泰安比較優勢,把發展氫能作為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引擎,大力加強技術創新,加快示范推廣應用,提升裝備制造水平,構建新型產業生態,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為我市能源轉型打造新的增長極。
(二)工作目標
1.產業規模跨越提升。到2022年,儲氫關鍵裝備實現量產,電池重要零部件基本實現自主化,氫能產業鏈年營業收入實現10億元。到2025年,培育國內領先的企業2-3家,氫能產業鏈年營業收入達到30億元。到2030年,培育國際先進龍頭企業,孵化一批科技型企業,具備全產業鏈研發實力和工業化生產能力,形成集群帶動的跨越發展勢頭。
2.核心技術不斷突破。“十四五”期間,產業創新平臺實現突破,初步形成涵蓋氫能產業全鏈條的技術研發、檢驗檢測能力,全面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氫氣制取、儲運、加注和燃料電池等關鍵技術。到2030年,燃料電池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氫氣“儲運加”技術成熟度和可靠性大幅提升,實現規模化應用。
3.應用領域持續擴大。力爭到2023年,建成加氫站1座,燃料電池汽車營運車輛示范運行規模達到10輛,物流車、重載汽車實現一定規模示范;燃料電池實現在專用應急電源、通信基站等領域的試點示范;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氫氣天然氣混合聯供應用示范。到2025年,累計建成加氫站3座,燃料電池汽車規模達到300輛,乘用車實現規模示范;擴大氫能在電力、熱力領域的推廣應用。到2030年,累計建成加氫站7座,燃料電池汽車規模達到1500輛。
二、主要任務
(一)著力壯大骨干企業。 明確企業培育重點,將氫能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錨定低成本制氫、高壓儲(輸)氫設備輕量化等領域,發揮高端化工、鍛壓機械、壓力容器、非金屬材料的傳統優勢,重點從“雙50強”企業中轉化培育一批技術水平高、競爭力強、成長性好、專注于氫能領域細分市場的“專精特新”企業。錨定可再生能源制氫、氫燃料電池及組件,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按照“生產基地、研發基地、總部入駐”的順序分梯次建設,在泰安高新區打造產業集聚高地。充分發揮我市在煤炭、電力、油氣、新能源方面的產業和資源優勢,積極引進中央、省屬能源企業的資本和技術,聯合做大做強氫能骨干企業,引導能源企業向氫能產業轉型升級。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等方式,改造、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帶動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實施氫能裝備提升工程,推進制氫、儲(運)氫裝備產業發展,提升燃料電池配套裝備水平,貫通上下游產業鏈條,打造制造業核心競爭力。 (市能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建設重點項目。 圍繞技術研發、技術改造、核心部件制造、控制軟件開發等關鍵環節,科學論證、精心儲備一批氫能產業項目,積極爭取納入省級重大項目庫。支持龍頭企業加快實施氫能產業項目,合理延伸產業鏈條,鞏固行業優勢地位。實施移動式氫燃料應急電站、移動式加氫車等項目,推進固態儲氫技術產業化;實施陽極石墨板、超薄金屬復合雙極板及高性能燃料電池電堆項目,推進燃料電池落地轉化,培育發展氫能產業技術和關鍵材料研發服務;實施恒信高科氫氣島、明升達合成氣制氫提純、瑞星粉煤氣化氫氣提純等項目,推動大規模低成本煤化制氫;實施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光伏配套儲能和鹽穴儲能項目,推動“風光發電+氫儲能”一體化發展。 (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加強技術研發。 一是加快制氫新技術研發及應用。鼓勵恒信高科、正大焦化、潤銀生物、明升達、石橫特鋼等化工、鋼鐵企業,重點研發利用工業尾氣高效低成本制氫、深冷儲氫、用氫及純化技術,開展裝備小型化攻關。鼓勵研發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液態陽光燃料合成技術,實現微電網和制氫工廠共建,有效降低制氫成本。二是重點攻關“儲運加”難題。鼓勵華碩能源等企業研發金屬儲氫技術、高壓儲氫設備輕量化技術、高效液氫儲運技術、高壓車載儲氫系統、液態有機物儲氫技術。重點研發加氫設備以及加氫站控制集成系統等核心關鍵技術、高壓閥體和管件等核心關鍵部件,提高國產化率,降低加氫站建設成本,實現氫氣低成本運輸。三是探索燃料電池及配套產品新技術。鼓勵山東紐能、岱擎科技等重點研發金屬雙極板材料、車用膜電極制備、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動機技術,研究多場景的應用技術和裝備,推出系列化產品。鼓勵引進氫燃料電池整車生產技術,開展燃料電池發動機關鍵技術研發,滿足氫燃料電池重載貨車商業化生產技術需求。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著力培育創新體系。 一是搭建創新平臺。推動氫能領域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努力打造泰安高新區氫能產業技術研究院、新泰液態陽光研發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建立氫能技術孵化平臺、共性通用技術經濟服務平臺、公共測試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技術交易等一體化創新創業服務。二是加強技術開發合作。深度融入全國氫能產業鏈,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來泰設立氫能研發機構和中試基地,推動原創技術孵化。支持氫能企業吸引頂尖技術團隊入駐創新創業,聯合攻克一批產業共性技術,落地一批科研成果項目,制定一批國家行業標準。三是培養引進創新人才。落實人才引進政策,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的人才及創業團隊,符合條件的積極推薦納入重點人才工程,在立項、土地、獎勵榮譽等方面給予支持。建立氫能產業發展專家智庫,鼓勵市內高校加強氫能領域學科專業建設,與國內知名院校聯合辦學,培養一批氫能技術人才,為氫能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推廣應用示范。 一是大力扶持工業企業開展氫能應用示范。堅持“就近制取、就近使用”原則,以職工通勤車、物流車和載重貨車為突破口,建設副產氣制氫工廠和加氫站,大力推進燃料電池重載汽車示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商業模式。二是支持氫能向更廣領域拓展應用。在綠色旅游、綠色工業園區、分布式儲能、應急備電等領域建設豐富場景,積極參與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創建。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功能區在公共交通、物流運輸、旅游專用等領域規模化運行一批氫能汽車,在應急電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熱電聯供、微電網、多能互補等領域探索示范一批氫能電源,在公務用車、環衛車等領域創新發展一批氫燃料電池汽車,形成多點開花、特色鮮明的氫能應用新格局。三是科學規劃加氫基礎設施。在泰安高新區、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先行試點,按照“城鄉公交試點、物流園區配套、交通干線聯網”的方式梯次推進。堅持“功能集成化、資源集約化、運行商業化”原則,支持參與制氫、儲氫、加氫站、氫能應用等標準制定,優化建設方案,控制建設運營成本。四是加強加氫站建設管理。將加氫站納入城鄉燃氣專項規劃,科學制定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規范加氫站審批流程,落實加氫站設計、建設標準規范。鼓勵按照《加氫站技術規范(GB50516)》《加氫站安全技術規范(GB/T34584)》《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等要求,推動加氫、加油、加氣、充電多站合建和擴建。 (市能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推進產業集聚。 引導氫能產業在空間布局上趨于集中、功能上趨同集聚、定位上趨向互補,推動氫能產業與機械、化工、鋼鐵、材料等產業協同發展,鼓勵支持氫能與會展、旅游、物流等服務業領域融合發展。鼓勵泰安高新區依托氫能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圍繞“儲運、電池、應用”補鏈強鏈,建設氫能產業研發、生產、測試、示范中心,打造聚合“泰山氫能科技園”“泰山氫能產業園”的山東省氫能產業副中心。鼓勵寧陽縣發揮電池組件產品優勢,整合化工制氫資源優勢,打造“寧陽氫能智能制造產業園”“寧陽泰山氫能產業園”。鼓勵新泰市發揮光伏風電資源優勢,建設液態陽光氫能產業基地。鼓勵肥城市發揮可再生能源均衡發展的比較優勢,推進“氫能+風光儲”一體化綜合能源系統示范工程,建設多能互補、智能聯供的低碳產業聚焦區。發揮全市煤化工產業優勢,依托新泰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寧陽化工產業園和東平瑞星集團廠區,構建煤化制氫產業帶,推進煤氣分離純化制氫、粉煤制氫、工業尾氣能源轉換利用,打造低成本制氫產業集群。 (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里建立氫能產業發展協調推進機制,研究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進應用示范項目建設。各縣(市、區)、功能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強力推進氫能產業各項任務落實落地。要探索建立支撐氫能產業創新發展的新機制、新模式,配套完善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的管理措施。
(二)優化發展環境。 將氫能產業項目優先列入市重點項目計劃,優先保障耕地占補平衡和用地指標。支持氫能科技園、產業園和會展商務區聯合建設,對氫能產業化項目、研發檢測服務平臺、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開通“綠色服務通道”,實現快速辦理。支持加氫站建設,實行多規合一、多證合一、一門受理、一章審批。制氫、儲氫、加氫站及裝備制造項目,由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實施核準或備案管理。對處于工業園區的氫能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可簡化為環境影響登記表依法備案登記,不再實施審批。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加氫站建設和運營適時給予補貼。 (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產業創新。 統籌各級科技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營等資金,用好政府各類基金,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對氫能產業中獲得國家和省級認定的“小巨人”“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自主申報新建的省級以上氫能產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平臺載體,分級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以上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財政扶持的氫能產品,給予投保保費配套補償。對認定為國家級的氫能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列入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計劃,給予專項資金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制定各類支持政策。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寬融資渠道。 落實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發揮新型金融工具的助推孵化作用,支持初創型、成長型氫能企業發展。加強銀企對接合作平臺建設,加大對氫能項目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各類資本設立氫能產業基金及創新創業基金,吸引和撬動社會資金積極參與,提升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質量管控和安全管理。 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和完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規范組織生產,提高檢驗檢測和質量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落實安全防范和風險化解措施,加強生產、儲運和應用等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夯實氫能產業安全發展基礎。積極倡導建設氫能社會理念,引導社會各界對氫能技術和產品的正確認知,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
為高起點謀劃、高質量發展氫能產業,促進我市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氫能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20-2030年)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8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遵循“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戰略,以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為統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發揮泰安比較優勢,把發展氫能作為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引擎,大力加強技術創新,加快示范推廣應用,提升裝備制造水平,構建新型產業生態,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為我市能源轉型打造新的增長極。
(二)工作目標
1.產業規模跨越提升。到2022年,儲氫關鍵裝備實現量產,電池重要零部件基本實現自主化,氫能產業鏈年營業收入實現10億元。到2025年,培育國內領先的企業2-3家,氫能產業鏈年營業收入達到30億元。到2030年,培育國際先進龍頭企業,孵化一批科技型企業,具備全產業鏈研發實力和工業化生產能力,形成集群帶動的跨越發展勢頭。
2.核心技術不斷突破。“十四五”期間,產業創新平臺實現突破,初步形成涵蓋氫能產業全鏈條的技術研發、檢驗檢測能力,全面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氫氣制取、儲運、加注和燃料電池等關鍵技術。到2030年,燃料電池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氫氣“儲運加”技術成熟度和可靠性大幅提升,實現規模化應用。
3.應用領域持續擴大。力爭到2023年,建成加氫站1座,燃料電池汽車營運車輛示范運行規模達到10輛,物流車、重載汽車實現一定規模示范;燃料電池實現在專用應急電源、通信基站等領域的試點示范;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氫氣天然氣混合聯供應用示范。到2025年,累計建成加氫站3座,燃料電池汽車規模達到300輛,乘用車實現規模示范;擴大氫能在電力、熱力領域的推廣應用。到2030年,累計建成加氫站7座,燃料電池汽車規模達到1500輛。
二、主要任務
(一)著力壯大骨干企業。 明確企業培育重點,將氫能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錨定低成本制氫、高壓儲(輸)氫設備輕量化等領域,發揮高端化工、鍛壓機械、壓力容器、非金屬材料的傳統優勢,重點從“雙50強”企業中轉化培育一批技術水平高、競爭力強、成長性好、專注于氫能領域細分市場的“專精特新”企業。錨定可再生能源制氫、氫燃料電池及組件,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按照“生產基地、研發基地、總部入駐”的順序分梯次建設,在泰安高新區打造產業集聚高地。充分發揮我市在煤炭、電力、油氣、新能源方面的產業和資源優勢,積極引進中央、省屬能源企業的資本和技術,聯合做大做強氫能骨干企業,引導能源企業向氫能產業轉型升級。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等方式,改造、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帶動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實施氫能裝備提升工程,推進制氫、儲(運)氫裝備產業發展,提升燃料電池配套裝備水平,貫通上下游產業鏈條,打造制造業核心競爭力。 (市能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建設重點項目。 圍繞技術研發、技術改造、核心部件制造、控制軟件開發等關鍵環節,科學論證、精心儲備一批氫能產業項目,積極爭取納入省級重大項目庫。支持龍頭企業加快實施氫能產業項目,合理延伸產業鏈條,鞏固行業優勢地位。實施移動式氫燃料應急電站、移動式加氫車等項目,推進固態儲氫技術產業化;實施陽極石墨板、超薄金屬復合雙極板及高性能燃料電池電堆項目,推進燃料電池落地轉化,培育發展氫能產業技術和關鍵材料研發服務;實施恒信高科氫氣島、明升達合成氣制氫提純、瑞星粉煤氣化氫氣提純等項目,推動大規模低成本煤化制氫;實施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光伏配套儲能和鹽穴儲能項目,推動“風光發電+氫儲能”一體化發展。 (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加強技術研發。 一是加快制氫新技術研發及應用。鼓勵恒信高科、正大焦化、潤銀生物、明升達、石橫特鋼等化工、鋼鐵企業,重點研發利用工業尾氣高效低成本制氫、深冷儲氫、用氫及純化技術,開展裝備小型化攻關。鼓勵研發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液態陽光燃料合成技術,實現微電網和制氫工廠共建,有效降低制氫成本。二是重點攻關“儲運加”難題。鼓勵華碩能源等企業研發金屬儲氫技術、高壓儲氫設備輕量化技術、高效液氫儲運技術、高壓車載儲氫系統、液態有機物儲氫技術。重點研發加氫設備以及加氫站控制集成系統等核心關鍵技術、高壓閥體和管件等核心關鍵部件,提高國產化率,降低加氫站建設成本,實現氫氣低成本運輸。三是探索燃料電池及配套產品新技術。鼓勵山東紐能、岱擎科技等重點研發金屬雙極板材料、車用膜電極制備、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動機技術,研究多場景的應用技術和裝備,推出系列化產品。鼓勵引進氫燃料電池整車生產技術,開展燃料電池發動機關鍵技術研發,滿足氫燃料電池重載貨車商業化生產技術需求。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著力培育創新體系。 一是搭建創新平臺。推動氫能領域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努力打造泰安高新區氫能產業技術研究院、新泰液態陽光研發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建立氫能技術孵化平臺、共性通用技術經濟服務平臺、公共測試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技術交易等一體化創新創業服務。二是加強技術開發合作。深度融入全國氫能產業鏈,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來泰設立氫能研發機構和中試基地,推動原創技術孵化。支持氫能企業吸引頂尖技術團隊入駐創新創業,聯合攻克一批產業共性技術,落地一批科研成果項目,制定一批國家行業標準。三是培養引進創新人才。落實人才引進政策,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的人才及創業團隊,符合條件的積極推薦納入重點人才工程,在立項、土地、獎勵榮譽等方面給予支持。建立氫能產業發展專家智庫,鼓勵市內高校加強氫能領域學科專業建設,與國內知名院校聯合辦學,培養一批氫能技術人才,為氫能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推廣應用示范。 一是大力扶持工業企業開展氫能應用示范。堅持“就近制取、就近使用”原則,以職工通勤車、物流車和載重貨車為突破口,建設副產氣制氫工廠和加氫站,大力推進燃料電池重載汽車示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商業模式。二是支持氫能向更廣領域拓展應用。在綠色旅游、綠色工業園區、分布式儲能、應急備電等領域建設豐富場景,積極參與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創建。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功能區在公共交通、物流運輸、旅游專用等領域規模化運行一批氫能汽車,在應急電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熱電聯供、微電網、多能互補等領域探索示范一批氫能電源,在公務用車、環衛車等領域創新發展一批氫燃料電池汽車,形成多點開花、特色鮮明的氫能應用新格局。三是科學規劃加氫基礎設施。在泰安高新區、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先行試點,按照“城鄉公交試點、物流園區配套、交通干線聯網”的方式梯次推進。堅持“功能集成化、資源集約化、運行商業化”原則,支持參與制氫、儲氫、加氫站、氫能應用等標準制定,優化建設方案,控制建設運營成本。四是加強加氫站建設管理。將加氫站納入城鄉燃氣專項規劃,科學制定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規范加氫站審批流程,落實加氫站設計、建設標準規范。鼓勵按照《加氫站技術規范(GB50516)》《加氫站安全技術規范(GB/T34584)》《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等要求,推動加氫、加油、加氣、充電多站合建和擴建。 (市能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推進產業集聚。 引導氫能產業在空間布局上趨于集中、功能上趨同集聚、定位上趨向互補,推動氫能產業與機械、化工、鋼鐵、材料等產業協同發展,鼓勵支持氫能與會展、旅游、物流等服務業領域融合發展。鼓勵泰安高新區依托氫能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圍繞“儲運、電池、應用”補鏈強鏈,建設氫能產業研發、生產、測試、示范中心,打造聚合“泰山氫能科技園”“泰山氫能產業園”的山東省氫能產業副中心。鼓勵寧陽縣發揮電池組件產品優勢,整合化工制氫資源優勢,打造“寧陽氫能智能制造產業園”“寧陽泰山氫能產業園”。鼓勵新泰市發揮光伏風電資源優勢,建設液態陽光氫能產業基地。鼓勵肥城市發揮可再生能源均衡發展的比較優勢,推進“氫能+風光儲”一體化綜合能源系統示范工程,建設多能互補、智能聯供的低碳產業聚焦區。發揮全市煤化工產業優勢,依托新泰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寧陽化工產業園和東平瑞星集團廠區,構建煤化制氫產業帶,推進煤氣分離純化制氫、粉煤制氫、工業尾氣能源轉換利用,打造低成本制氫產業集群。 (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里建立氫能產業發展協調推進機制,研究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進應用示范項目建設。各縣(市、區)、功能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強力推進氫能產業各項任務落實落地。要探索建立支撐氫能產業創新發展的新機制、新模式,配套完善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的管理措施。
(二)優化發展環境。 將氫能產業項目優先列入市重點項目計劃,優先保障耕地占補平衡和用地指標。支持氫能科技園、產業園和會展商務區聯合建設,對氫能產業化項目、研發檢測服務平臺、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開通“綠色服務通道”,實現快速辦理。支持加氫站建設,實行多規合一、多證合一、一門受理、一章審批。制氫、儲氫、加氫站及裝備制造項目,由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實施核準或備案管理。對處于工業園區的氫能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可簡化為環境影響登記表依法備案登記,不再實施審批。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加氫站建設和運營適時給予補貼。 (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產業創新。 統籌各級科技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營等資金,用好政府各類基金,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對氫能產業中獲得國家和省級認定的“小巨人”“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自主申報新建的省級以上氫能產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平臺載體,分級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以上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財政扶持的氫能產品,給予投保保費配套補償。對認定為國家級的氫能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列入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計劃,給予專項資金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制定各類支持政策。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寬融資渠道。 落實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發揮新型金融工具的助推孵化作用,支持初創型、成長型氫能企業發展。加強銀企對接合作平臺建設,加大對氫能項目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各類資本設立氫能產業基金及創新創業基金,吸引和撬動社會資金積極參與,提升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質量管控和安全管理。 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和完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規范組織生產,提高檢驗檢測和質量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落實安全防范和風險化解措施,加強生產、儲運和應用等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夯實氫能產業安全發展基礎。積極倡導建設氫能社會理念,引導社會各界對氫能技術和產品的正確認知,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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